按照储备粮管理要求,储备粮的库存管理要做到“一符、三专、四落实”。
一符:帐实相符,即统计帐、会计帐、保管帐相符,保管帐与仓专卡相符,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。
三专:专仓存储、专人保管、专帐记载。
四落实:数量落实、质量落实、品种落实、地点落实。
一、严格贯彻执行储备粮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操作规程,开展日常的粮食检验工作。
二、粮食质量品质达到质量要求的方可安排入仓。
三、每批粮食入仓及出仓前都要进行质量检验,并出具检验报告。
四、每年三月和九月要对库存的粮食品质进行全面检测鉴定,并做好粮质分析报告。
五、对库存粮食建立粮食质量档案,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。
六、质检人员应加强学习,不断提升自身的检验水平,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。
七、定期做好检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校准工作,确保设备的准确性。
一、属于基本虫粮或一般虫粮,粮温在15℃以下,可以不作除治,但要做好防护工作,如即将调出的粮食,则应根据要求进行处理。
二、属于一般虫粮,粮温在15℃以上时,必须在15天内进行除治。
三、属于严重虫粮,必须在一星期内除治。
四、属于危险虫粮,必须立即采取措施,三天内除治。
五、凡属严重虫粮和危险虫粮,必须熏蒸杀虫后方能出仓。
一、三温三湿检查时间:上午九时至十时。
二、粮温检查期限:安全粮逢星期一检查;半安全粮逢星期一、三、五检查;危险粮天天检查;新入库的粮食七天后开始检查;新入库的粮食两个月内逢星期一、四检查。
三、害虫检查期限:粮温15℃以下每月终检查一次;粮温在15℃-25℃时每月中旬和月终各检查一次;粮温在25℃时每星期检查一次;危险害虫熏蒸处理后两个月内每周检查一次。
四、粮堆变化检查:安全粮堆逢星期一检查;半安全粮堆逢星期一、三、五检查;危险粮堆立即翻堆重叠处理;风、雨天气前后随时检查。
五、PH3的浓度检查:当仓内浓度高于200PPm时,六面密闭的堆位不能揭开薄膜检查;全仓熏蒸的不能打开仓门进入仓内检查;当浓度低于200PPm时,可打开窗门、排气扇通风后,确保安全情况下才可进入仓库检查。
六、粮情检查严禁穿着高跟鞋和带钉鞋进仓检查。
七、在春夏气温上升、秋冬气温下降季节,由于粮温、仓温、气温的变化差异,粮温、仓温相差较大时,在粮堆表层、靠仓壁、门窗等部位较容易引起“结露”,必须入仓检查。